2008年11月11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法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农村新土地政策实施细则正在制定
  针对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缩小征地范围、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开发经营集体土地等新土地管理政策,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并启动相关土地法规的修改。这是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日前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透露的。
  陈锡文认为,此次《决定》提出缩小征地范围,有一部分建设用地可以不征,“城市规划圈以外,非公益性的项目如果符合规划,纳入年度规划可以不征,让农民和开发商谈判,农民可以用土地入股或者出租。”
  陈锡文透露,这涉及到相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调整和修改,需要尽快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这套细则。
  据《第一财经日报》